香港大学宗树人教授呼吁在“一带一路”项目中加强社会风险管理,推动全面ESG治理

在9月30日于香港大学举行的第七届“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GIP)全体会议上,香港大学社会科学学院环球社会及可持续发展研究室主任宗树人教授(Prof. David A. Palmer) 发表主题演讲,强调在“一带一路”倡议(BRI)项目中,社会风险管理是实现环境、社会与治理(ESG)目标的关键。

10/13/20251 分钟阅读

930日于香港大学举行的第七届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GIP)全体会议上,香港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香港大学社会科学学院环球社会及可持续发展研究室主任宗树人教授(Prof. David A. Palmer 发表主题演讲,强调在一带一路倡议(BRI)项目中,社会风险管理是实现环境、社会与治理(ESG)目标的关键。

宗树人教授在题为《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维度:BRI框架下的ESG社会风险管理》的演讲中指出,尽管生态可持续性是人类面临的生存挑战,但理解生态必须采用整体视角,认识到物理环境与社会生活密不可分。他强调,可持续性不仅依赖科学技术,更取决于社会价值观与集体行动能力。

人类是以社会性存在与环境互动的。他们想象未来、解读环境变化、构建知识、辩论策略,并实施可持续措施,宗树人教授表示,因此,社会因素在ESG框架中不容忽视。

宗树人教授及其团队在过去八年中,深入多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田野调查,通过实地访问、利益相关者访谈及政策研讨会,系统分析了社会风险的多样表现,包括社区搬迁、劳工权益、文化遗产保护、环境健康及利益分配不公等问题。

他特别提出社会风险协商这一新视角,指出风险不仅是客观存在的,更是主观感知的。社区对风险的认知不同,可能采取适应、反对、投机或内部分化等不同策略,甚至通过与非政府组织或媒体合作,将地方性问题升级为国际危机。

宗树人教授引用人类学家Mary Douglas的理论,说明社区对风险的四种典型反应:指责领导、指责外人、指责个体或消极宿命。这些反应直接影响项目的推进与成效。

他进一步指出,许多BRI项目因未能妥善处理社会风险而面临延误、取消、声誉受损甚至法律纠纷。相反,如雅万高铁和中老铁路等项目,则因有效管理社会风险而取得成功。

在演讲结尾,宗树人教授提出一个根本性问题:我们管理的是谁的风险?是企业利润、当地社区的利益,还是全人类的未来?他以铜矿和锂矿项目为例,指出这些旨在缓解全球气候风险的项目,可能加剧地方社区的风险,强调必须在不同层面的风险之间取得平衡。

宗树人教授呼吁,各方应深入理解在地社会现实与文化价值,推动跨学科、多利益相关方的对话与合作,才能真正实现可持续投资与发展。

本次会议由GIP指导委员会联合主席马骏博士及剑桥大学可持续领导力研究所高级研究员Michael Sheren爵士共同主持,吸引了来自政府、企业、学术及非政府组织的多位代表参与。

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GIP)于2018年启动,由中国绿色金融委员会与伦敦金融城政府共同发起,并得到多家国际机构支持。截至202412月,该原则已吸引来自17个国家的49家签署机构,管理资产规模达42万亿美元。GIP围绕公司治理、运营流程和金融创新三大战略支柱,制定了七项核心原则,指导签署机构将可持续性融入企业战略、加强利益相关方沟通、运用绿色金融工具,以支持一带一路地区的可持续发展。